记者昨日获悉,南沙区草拟《关于开展南沙区河涌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》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。

  据悉,整治范围包括河涌两侧坡顶之间的所有区域。主要整治对象包括,用于养殖、种植的构筑物和设施;平台、棚架、围墙、简易结构等违章搭建物;餐饮以及非法经营的小作坊企业;工程建设涉及的涉水违法建(构)筑物;未清理的围堰及弃土弃渣等;其它群众反响大形成社会矛盾的、侵害公共利益的建(构)筑物。《通告》称,违法建设者需于11月30日前拆除相关违法建设,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。征求意见至2017年9月22日,社会公众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:gznssz@163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