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征房地产税已是大势所趋。近日,两会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,“2018年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,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”。看来,被提案多次的房地产税终要瓜熟蒂落了。 

  但其实房地产税这个概念并不新鲜,最早可以追溯到1951年建国时期。那时候收过一轮重房地产税。后来为了收更多税,剥离了房地产税,新增加了五种税,分别是工商税,教育附加税和城市维护事业税,土地使用税以及耕地占用费。

  为什么要征房地产税?其实有三个作用:一是调节收入差距、促进社会公平。二是筹集地方财政收入,逐步替代土地出让金。三是增加保有环节税收,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收。 

  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,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,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。同时,筹集财政收入,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。按照国际4个房地产税通则,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、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税费,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,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、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。

  毫无疑问,房地产税的出台会增加房产的持有成本,卖房和买房的均衡点会移动,因此寄希望房产税能降房价的人可能会失望了。目前来看,国家推出房产税并不是用来砸盘的,而是用来保持房地产稳定的。